道路用地稅賦:
道路用地買賣完全不會產生任何稅賦!如房地合一稅以及土地增值稅,都屬於免稅範圍唷!
土地一旦被劃設為公共設施保留地,使用就受到限制,但是政府在租稅方面有下列措施可以減輕您的負擔:
地價稅在保留期間,依照土地的使用情形按下表徵免:
土地使用情形 | 稅率 |
沒有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 | 全免 |
仍作農業使用 | 課徵田賦(目前停徵) |
作為自用住宅 | 2‰ |
其他使用 | 6‰ |
土地增值稅:
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買賣綠地前之移轉,免徵土地增值稅,日後被徵收時,亦免徵土地增值稅,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,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,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,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,免徵土地增值稅。
© Kuan-Pin All Right Reserved
電話:(02)2871-1001
地址:111 台北市天母北路33號
服務說明 |
隱私權政策 |
個資安全維護計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