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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收購全省的公設保留地大約需要7兆的資金,政府礙於財政預算,遲遲無法徵收。

但問題仍未解決,仍然無法做任何使用,且繼承後持分越少價值越低。

大多數公設保留地如道路用地依法不能做任何使用,任何使用都屬於違法行為,若現況就是道路,依照釋字400號解釋函令、也不得阻礙通行。
https://cons.judicial.gov.tw/jcc/zh-tw/jep03/show?expno=400

可以的,我們也收購持分的道路用地及公設保留地。

基本上買賣公設保留地是完全免稅!不用繳土地增值稅,房地合一稅!

不會的,我們買下來後只會做容積移轉使用,任何人停車,路過我們都不會阻止喔。

現在大部分收購道路用地及公設保留地的公司,都是為了做容積移轉使用,用來換取多蓋幾層樓房子的權利。

非常困難,公設留地解編的例子很少,最敏感的就是優先順序問題,以及甚麼樣的條件可以解編?

為了搶先解編,地方上會有很多利益糾紛,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地方政府說要解編,但是實際案例鳳毛麟角的原因。